近日,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内盾剑电子产品门市部销售不合格通讯设备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查,该门市部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讯产品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通过抽样检测发现,该门市部销售的手机配件、网络设备等通讯产品在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等关键指标上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潜在风险。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售商品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呼吁消费者在购买通讯设备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明,如发现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此次处罚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的持续强化,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